齐先生搬进来的第一天,我们就小吵了一架。
我承认,这次吵架纯属是我的毛病。
我这个人独居惯了,在潜意识里视这套房子为我的领地,即使嘴上说着“我要好好跟你同居”,实际上齐先生一只脚踏进来的那一刻,我就已经犯毛病了,怎么看他怎么不对劲。
齐先生把外套随意搭在凳子上,我立刻给拿起来挂到衣柜里,齐先生拖着行李箱往客厅走,我就和他拦下来,那酒精消毒他的行李箱,齐先生把隐形眼镜随手放在餐桌上,我非要拿起来给他放在洗手间里。
“宝贝儿,”齐先生连裤子都没换,一脸无奈的看着我:“你要是不喜欢我和你同居,为什么还硬要我来呢?”
或许也知道自己过分了,我竟然难得红了脸:“我没有,我就是……我有毛病。”
齐先生把手撑在桌子上,慢慢靠近我,眼神深邃的望着我:“哦,我懂了,你认为我侵犯到你的领地了是吗?”
这说法太中二了,我有点想笑。
“那我这么问你吧,你到底希不希望我在这里住……你要是不喜欢,我就不来住,这没什么的,不是所有的情侣都要走到同居这一步才算好,阿礼,我爱你,我真的不想勉强你。”齐先生罕见的没有跟我计较,似乎是在体贴我这臭脾气和几乎无人能忍受的毛病。
语气还很温和。
他很懂我。
他知道我有什么毛病,所以从来没在这种问题上为难过我———甚至连争论都没有。
这就是我爱的人。
我肩膀一松,莫名的冷静了下来,站在原地按了两下自己的头发,拽上了他衬衣的袖子,凑上前问了问:“你今天抽了多少烟?好重的烟味。”
面对齐先生,我从来不会主动服软,这已经算是我的让步了。
“你要给我洗衣服吗?”
“做梦,”我靠着他的肩膀笑了:“你自己洗吧,可别把我当妈。”
齐先生这回开始计较了,不太乐意的道:“你是我媳妇,怎么就不能给我洗了?”
我没有回答,只是抱着他的腰,细细的闻着他下巴上越来越浓的烟味,很刺鼻,我却还是在闻。因为我爱这个人,特别的爱。
齐先生把手放在我的眼睛上,低头亲了亲我的嘴角,语气低低的,有点像是撒娇:“我还没吃饭呢,宝贝儿。”
“饿了吗?”我这么问他,却还是没放开他的腰,紧紧的抱着。
“饿。”
“那先吃我吧。”我说完之后就忍不住笑了。
本来是打算开玩笑的,但是齐先生却当真了,一听眼睛都红了,单手给我拦腰抱了起来,把行李箱往地下一丢:“没问题,那做完再洗澡吧,阿礼,我好想你。”
我半推半就的被他带到床上,眯眼睛笑着看他,拽着他的领带亲了上去。
“宝贝儿,你今天这么主动呢。”
我又亲了亲他,在他耳边道:“送给你的乔迁礼物。”
大概是因为我难得的嘴甜,所以齐先生在床上十分卖力,折腾了我足足两个小时,就当我以为自己要脱水的时候,他才把我抱起来喂我喝了些水,然后给我抱去洗了澡。
我们是晚上九点钟才吃上饭的,因为太累了,所以我有些没胃口。
“阿礼,怎么不吃?”
我抬头瞪了他一眼:“没胃口。”
齐先生明白我在说什么,得意洋洋地看了我一眼,然后把东西往我面前推了推:“多吃点,实在不行等你有胃口了我带你去吃夜宵。”
“折腾死了,我才不去。”
我很累,勉强吃了几口饭就倒在了沙发里,把他带有烟味的的衬衫蒙在脑袋上,打算就这么眯着了。我这人就是这样,一窝起来就不愿意动弹,齐先生过来扯了我三次说要出去我也没答应。结果最后,我还是没拧过他,没挨过他的乞求,穿好衣服磨磨蹭蹭的下了楼。出去的时候,夜已经深了,昏黄的路灯照向了黑暗的最深处,光是站在另一头这样看着,心都已经足够宁静。我和齐先生站在小区的路口,嘴里吐着白气,停顿了一会之后,就开始无言的往外走。
他这次没有开车,我们就这样徒步的走在北京城的大街上,看着稀稀落落的人在我们身旁路过,慢慢的,他无声的往我这边靠了靠,然后悄悄的握住了我的手。
在那一瞬间,我停下了脚步,有些吃惊的望着他。
齐先生也微笑着朝我看了过来,低声朝我说道:“阿礼,我好喜欢现在这一刻,因为只有在一片黑暗中,我才能这样大大方方的握住你的手。只有当旁人看不见我是谁的时候,我才敢大胆的承认你是我爱的人……你说我是不是很懦弱。”
没有,你没有很懦弱。
起码你肯承认爱的那个人是我,起码你肯承认并正视自己的缺点。不像我,为了那么一点情人之间最可笑的面子,端着没说过一次爱你,还口口声声说你能理解能体会到的事,何须多言。这就是我爱的人,分明懦弱的明明白白,却如此叫人心头发热。
我踮起脚尖,用鼻尖蹭过他的鼻子,然后背对着路灯的灯光,朝着他朦胧的亲了上去。这个吻,从寒夜的灯火中猛然炙热起来,顺着我们两个冰凉的呼吸渗入心扉,冷而缠绵。
“我好爱你。”齐先生说,“阿礼,我们要是能永远这样下去就好了。”
我何尝不希望。我希望终有一日,我能大大方方的跟别人介绍,这位齐先生是我毕生的挚爱,而不是冠冕堂皇的说什么真爱无分性别这样没用的话,却什么都不敢做。
不在其中,不知其苦。
碰到爱这个字的时候,谁都不想躲躲藏藏,都想大大方方的拿出来放在阳光下,可我现在又想,若这一切无法实现,似乎也没什么。因为起码我爱的人,他也一心一意的爱着我。
本不该奢求过多。
与齐先生同居的日子比我想象中要和平幸福很多,我很快接受了他的存在,也习惯了他总是把臭袜子丢在我的沙发上,更是隐忍了他许多在我看来致命的坏习惯——生活能力几乎为零,衣服不洗,饭不会做,垃圾懒得扔晚上睡觉也踹被子。有很多时候我都在怀疑,没有我的这些时光,都是谁替他做这些事,他又是怎么挨到现在的。
不过这样的感触也没有太明显,因为我们两个依旧聚少离多,他一个月在家陪着我的时候不超过十天,经常出差不说,还总把自己闷在客房办公搞什么视频会议。我这人很识相,从不去打扰他,也不翻看他的手机,给了他十足的信任和空间。我猜他如果出去喝酒的话,旁人都要羡慕他有一个这样懂得体谅他的伴侣。而他也一如既往的对我好,时不时的给我来个惊喜什么的,比如说本来还在加班,却突然又出现在我面前,还带着一捧艳裂的玫瑰。
“不要再花钱买这些。”而我收到玫瑰的时候,却总是隐去眼底的喜色,开口教训他,“这种东西没几天就蔫了,留不住的,你不如拿这个钱去做点别的事。”
他说我不解风情,却又在晚上睡觉的时候偷偷抱着我说没有比我更好的爱人,说他要永远跟我在一起,说完了之后,又眼含热泪的去亲吻我的眉眼。
他真的很爱我,我知道的,所以零零碎碎的事情,我从来不喜欢计较。
即便他从来不带我去见他的朋友,即使白天出门他都走在我的身后,装作与我不甚熟悉的样子……我也慢慢的并不在意了,刚开始我还偶尔会别扭一小会,照镜子问问自己是不是特别拿不出手才叫他避着人的。
然而看久了,我自己也会明白,我不是什么天仙,我只是个普通人而已,我这样的眉眼放到大街上,没有人会回头特意看我一眼,连拿不拿的出手这样的话自然也是谈不上。
“阿礼,成天窝在家里是不是特别无聊?”齐先生也问过我这样的话。
“其实还好。”我这么回答他。
“不要骗我,如果我是你,我肯定很寂寞,等我这个项目结束了,我就去带你旅游去。”
“真没事。”我说的不是假话,虽然他不在的时候我偶尔也会感觉到寂寞,但我却不可能自私的要求他辞去这样优秀的工作,也不可能要求他一天二十四小时在家陪我,这样太蠢了,我做不出来。再说了,我在家也不是没有事情做,自由职业者也是很忙的。
总之就一句话,我呆得住。
这两日大活刚刚完成,甲方给我结了款之后,我就乐呵呵的拿着钱闲了几天。
这几天齐先生又不在,我闲来无事便捡起曾经让我差点吃不上饭的老本行,画点我和他之间的日常条漫发到微博上,我这人灵感来了,不吃饭不喝水也能一直画,竟然一画就画了好几联,分了几天放到微博上去,瞧着像日更的连载一般,还挺有趣的。本以为画着玩玩就是了,无人光顾也不稀奇,却不想在一周之内我涨了几千粉丝,还有催更打赏的人。
然而人一多起来,我却又兴致缺缺,因为我发现在我说了“漫画是根据现实改编”之后,这些粉丝的关注点就已经从漫画到了我本人身上。这些粉丝很有意思,他们都很重视我在画作下面标注的“想和爱人大大方方的站在阳光下手牵手”这样的话。他们明明心里也知道这只是在乌托邦里才会发生的事,却支持我去将这样难的事情做成。
“出柜了吗?”
“你们的家人支持你们吗?别担心,我们永远站在你们这里。”
“真爱不应该向世俗低头。”
我有些出神的看着所谓粉丝的评论,关上了屏幕。
旁人的打气对于我来讲无济于事,因为真正寂寞和患得患失的人是我,只有我才明白,不敢站在爱人身侧拉着他手的感觉有多难受,只有我才明白,我多么渴求这一切。或许无论如何,我都无法放弃自己最初的想法——想让所有的感情都正大光明的暴露在阳光之下,不惜一切代价。
而能做成这件事与那些人口头上的支持没有一点关系,真正怎么做,还得取决于我。我决定在齐先生这次回来之后跟他谈一谈。
我要承认我爱他,他也得正视我是他的谁。他不能把我藏在屋子里不让见人,如果他都未曾为此努力半分,那么他也没资格说我是自私自利的那一个。
我没有要他放弃自己的前程,我也没有想过让他的父母知道他喜欢男人,也没有想要去伤害谁。但除此之外,我却也不想做他前途的牺牲品。我相信只要努力,我们总能找到折中的方法。
这一切的原因,不是我有多么想让他承认我的身份,只是因为我们相爱而已。
我们不能够再自欺欺人,停滞不前。
但是我没想到,事情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顺利。
在我放弃了连载的第三天,之前的曾给我口饭吃的编辑就联系上了我,问我为什么停止了连载,问我目前是不是还有这个意向,要不要转到他旗下做事,并且向我承诺了够我吃饭的福利待遇。我没有想拿齐先生和我的故事混口饭吃的想法,便向这位编辑明确的表示我没有这个意向,之前只不过是画着玩玩而已。可这位编辑大人却对此更感兴趣,他们公司总部在北京,他连夜坐了飞机来找我面见,说是不提连载的事情,只想和我吃顿饭。
这样的借口我自然是不信,如果只是吃顿饭,不值得他连夜赶过来。我和他虽然是多年的故交,却也只限于网上收稿而已,算不得朋友。所以他这样一来,百分之百是冲着我的条漫来的,更或者是想与我发展更多的业务。
若是别人,我肯定二话不说拒绝了,我这人从来就不是讨好型人格,我管你是因为什么来的,我管你是谁,只要我不想就没人能逼我。可是这次,我却没能一如既往的硬起来。
因为他堵到了我家门口,规规矩矩的敲了门。
我只好拉开门,一脸无奈的请他进来坐坐,他却死活不答应,说是找上门来已经足够冒犯了,不敢进屋。然后跟我约了吃饭的时间和地点,就在当天晚上的七点整。
他这样守规矩,这样努力,饶是我长了一颗铁心,此时此刻也已经化成铁水。
我站在阳台上看着他的背影,当大街上的人都不在穿着厚羽绒服,都不再带着围巾的时候,我才意识到冬天已经远去,喧嚣的春日,已经悄然到来。
如今吹来的风,是早春的风。
当晚七点整,我穿着一身比较正式的黑色大衣如约而至。
这位编辑姓胡,年四十五岁,是专职的主编,从业将近三十年,如今两鬓斑白。我进去的时候,他已经等在座位上,不知等了多久。
看着他萧瑟的背影,有那么一瞬间我开始后悔今日我出现在这里,因为我知道,如果他在此时此刻求我做什么,即便我非我所愿,我大概也能答应。
这是前所未有的感触。
胡先生转过身,眼睛瞬间就亮了起来。他起身拉开对面的椅子,招呼我坐下,他回到座位上的时候,首先做的不是开口与我说事儿,而是叫了服务生点菜。
“胡哥,我胃口小,吃不了多少。”我婉言拒绝道,希望他能听懂我的意思。我来这里赴约已经是极限了,就不希望他再难为我什么。
“没事。”胡主编笑眯眯的看着我,就像在看多年未见的小辈一般慈祥,“我吃的多,你吃不下的,我替你吃。”
对付这样的老油条,我当真是一点办法都没有。
等菜上齐了,他还是没有开口与我说工作的事,反而笑眯眯的叫我吃饭,给我夹菜,看起来倒真像是只请我吃饭而已。然而也正因如此,我一腔拒绝的话憋在肚子里,和不得已吃进去的食物都消化了个干净。
“小余,上次你在我手底下工作是几几年?”等到我吃完了擦嘴,他才开了口。
我仔细想了一下:“四年前吧,我大学毕业的时候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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