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实无畏救赎,你依旧是我的的光。
林卿动笔在日记本上写下这样的一段话,娟立俊秀的字体有力的透过薄薄的纸张。
他这辈子从没有体验过关怀和爱是什么感觉,所接触到的只有利益和放弃,就像一个冷酷无情的机器人,第一次接受到来自血肉心脏的跳动,无措也依赖着。
人生中第一次感受到来自外界的关怀,第一次感受到挚爱的温暖,已经放弃过他一次,难道还要有第二次吗?
他也想过用私心把顾念绑捆着,不让他离开自己的世界。可他不能这样做,他知道两个男孩儿的恋爱,终究不见天日,他知道自己命不久矣,知道顾念以后是娶去一个女孩子为妻。
难道黑西服就不能配白西服吗?
难道所谓世俗是爱情的枷锁吗?
林卿倚靠在墙边,终究没有勇气说出那一句,"这是我的爱人″。
他也想知道顾念到底是有多爱,才会在大庭广众,众目睽睽之下坚定不移,毫不犹豫的说出那一句。
"我爱他"
林卿拿着黑色的圆珠笔,在红色的日记本上写下一行字,很简短。
"爱而不得,此生难忘,我记得我最爱的人是个男孩子,姓顾名念,名为顾君思念朝朝暮暮。"
"我爱的,是他微笑时的眉眼,是他跳动的心脏,是他仅对我可见的温柔,也是他这个人从头到脚,从里到外,喜欢不足以表示我对他的爱,爱又太虚伪了,所以,我倾慕于他,不论世俗,我的爱,坚定不移,莫问归期。"
第二天一大早,顾念拿着包好的小甜食赶往医院病房,他做了芒果味的雪媚娘和小饼干,准备为林卿祭祭五脏庙。林卿像一只乖巧的小猫一样等着他的投喂,完全没有了,昨日想要赶他的抗拒。
顾念心情很好,眼眸弯弯微笑着看着他,刮刮他的鼻头,用没有擦干净面粉的手,摸了摸他的脸。
"顾念″小坏蛋突然一脸严肃的叫住了他。
"我喜欢你,不是一般的喜欢。是想和你结婚相守一辈子的喜欢。"
"嗯″顾念给他投喂的动作没停。
"你是不是不爱我啦?你之前会说我爱你的。"林卿突然很坏的委屈了起来。
"这不是怕你腻了吗?好了,好啦,我爱你。"顾念收拾的动作没有停。
林卿知道这个人的心里都是自己,已经没有其他多余的位置。他的爱人可以不畏世俗,他们的爱不能藏在阴沟里盛开,而是要在阳光下肆无忌惮的开。
我爱你,不畏人海的勇气。
顾念看着林卿腻腻歪歪生气的样子,知道这个小坏蛋是在故意和他闹别扭,并没有拆穿。因为他知道,林卿只有在他面前,才会摘下斯文的面具做回本心。
他最想看到玫瑰在骄阳下盛开,而不是在阴沟里凋零。
" 愿与你生生世世永不分离,下辈子我做女儿身,下辈子一定要早点遇见我,爱你一辈子,等你一辈子。"
"好,这可是你说的。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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