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好久不见,”李斯南语气没有之前那么冲,像是受了什么打击一样。
想到前几天在咖啡馆看见的场景···
宋亚轩点点头,看着自己手中的剧本,没什么表情。
“之前的事,是我做的不对,您大人不记小人过,就当是我不成熟,太幼稚了。”
李斯南垂着头,眼神真诚地向他道歉。
态度转变的这么快?事出反常必有妖。
宋亚轩放下手中的剧本,挑眉看着自己面前的人,示意他继续说。
周围人声很大,场面混乱,叫号员在试戏房间门口叫着号码,相熟的演员坐在一起讨论戏份,没人注意到他们这边发生的事情。
从警局出来后他就没再关注齐总的事情,所以让李斯南态度转变的原因是这个吗?
果然,“齐总已经破产了,我和他早就分手了,之前是我不对,一时冲昏了头脑。”
齐总已经破产了吗?这他还真不知道,他平时是连看新闻都会头疼,更别说是财经新闻了,他不关心,也不好奇。
谁做的呢?刘耀文?
刘耀文为什么这么做,为了他?
“那你们俩还真是大难临头各自飞。”他眯着眼睛,看着眼前的男人。
怎么说呢,金主和情人之间,一直都是各取所需,你情我愿的事。
他们怎么闹掰的,宋亚轩一点都不好奇,只当听个笑话,算是今天疲惫生活的调味品。
“其实,也不算是吧,我和他之间···”
“4号。”
李斯南话还没说完,门口评委叫到宋亚轩的号码。
“我先过去了。”
穿过声音嘈杂的人群,宋亚轩来到屋内。
试戏房间不是很大,中间空出一片空地,靠近窗户那一排有五个老师,看名字应该这部剧的导演和编剧。
“导演好,我是四号宋亚轩,我要试戏的角色是男三号林歌,接下来是我的表演。”
说完宋亚轩鞠了一躬,向后退了一步收拾好自己的表情,很快进入状态。
《朝露》这部剧主要讲了文化大革命时期,知青上山下乡的故事,其中男三号是个淳朴的城市青年,很善良,都讨喜,演好了是很有观众缘的。
宋亚轩要表演的这段是林歌在乡下干了一天农活,一点力气都没有,吭哧吭哧吃大馒头的情节。
现场没有馒头,他需要无实物表演,假装将馒头塞进嘴里了,说话含糊不清,一脸满足,需要演出林歌上山下乡之前的对比。
之前他可是家境优渥,养尊处优的少爷,但一点架子都没有,和农民生活在一起,一起吃饭睡觉,同时还要学习知识。
表演完成,导演们点点头,给他加试了一条,让他表演一下日头正足的时候,农民在地里干活的样子。
这一点他还是很熟悉的,小时候他经常和爷爷在地里干活,除除草什么的。
也就是在那个时候他就想以后一定要赚大钱,不要那么累。
那种暴露在空气中的皮肤,要被他养赛道龟裂的感觉,实在不好受,甚至汗水滴下来都不想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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又想起来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