书店打烊的铃声刚响过,肖战正在弯腰收拾散落的书籍和书签,门口突然传来一阵轻快的脚步声,林棉正抱着一束刚扎好的洋桔梗走进来,花瓣上还沾着几滴水珠,带着清新的香味,
“肖老师,收工没,我给你带来了一束“清醒剂”,免得你整天和这些旧书待在一块儿,闷成一个小老头。”
林棉将花束插进收银台旁的玻璃花瓶里,转身瞥见在角落立着的一把旧吉他,琴身上布满薄灰,还隐约看见几处划痕,琴上最粗的那根琴弦已经断了。
她走过去,伸手在没有断掉的琴弦上随意拨动了几下,吉他立刻发出了稍显沉闷的声响,
“你还把这“老伙计”留着呢?我以为你早扔了。”
肖战收拾书籍的手顿了顿,随后缓缓开口,
“哪能扔,当年写的谱子还夹在里面呢。”
“谱子?”
林棉的眼睛一亮,立马蹲下身子从一旁的吉他琴盒里翻了翻,果然有一本泛黄的笔记本,封面写着未完成的曲子,往后翻几页,满是密密麻麻的和弦标记,有一支没写完的民谣歌词:巷口的灯还亮着,等一个未归的人。
“肖战,我记得当年你说要把这些写成专辑,怎么后来就停了?”
听到这话,肖战的耳根尴尬的发烫,当年他总喜欢抱着这把吉他坐在角落里写歌,可又觉得自己的水平不够,写的故事太小,没有人会愿意听,后来就慢慢放弃了,最后干脆将笔记本锁进了琴盒里,没再碰过。
“都过去这么久了,不提了,反正也写的不好。”
他伸手想把笔记本拿回来,却被林棉躲过,
“怎么不好,当年我听你唱,还听哭了呢!”
林棉把笔记本递到他面前,指尖点着那首没写完的民谣歌词,
“你不是在给一个叫王一博的人写信,干脆就把这个写进去,信里光说小城的天和阿婆的画多没意思,让他看一看你的歌词,才能知道你是什么样的人!”
“可是……”
肖战捏着那本笔记本,满脸的纠结怀疑:“他是个赛车手,不会喜欢这种慢节奏的东西,而且我也还没有写完……”
“喜欢,不喜欢,得让他看了才能知道。”林棉拍了拍他的肩头,语气放软了些,“肖战,你总喜欢把心事藏在信里,藏在吉他呢,可真实的心意哪有什么可是,你把歌词抄给他,哪怕是没写完的,那也是你真实的样子。”
“真实的东西,最能打动人了,不是吗?”
林棉走后,书店又恢复了安静,肖战翻开手里的笔记本,目光落在那首未完成民谣歌词上,指尖轻触,窗外夜色渐浓,巷口的灯亮起,暖光的光透过玻璃窗落在了歌词上。
他像是决定了什么,走到收银台,取出信纸,提笔慢慢落下:
“王一博先生,今天我朋友来店里,翻出了我以前没写完的民谣,我抄两句歌词给你看:巷口的灯还亮着,等一个未归的人。我没继续写,也不敢唱,不知道你会不会觉得奇怪……”
写完后,他反复读了几遍,总觉得那句奇怪不太妥当,又重新改成了“不知道你会不会喜欢”。
把纸折好放过信封时,指尖是止不住的抖,像是把藏在心里很久的秘密,终于拿了出来。
第二天,他把信封投进街口的绿邮筒里,看着掉进去的信封,心里像落了一块小石头,虽然有点紧张,却也有了一丝期待:
或许远方的那个人,真的能听懂他这两句歌词的心意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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又想起来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