秦楚拿着两件套装摆在牧涣的眼前,笑眯眯道,“牧涣涣,晚上想要穿哪件?”
牧涣看着秦楚手里的学生套装和西服套装,果断地摇了摇头,他果然还是喜欢自己原汁原味的白色大狼皮。
就在他要出言拒绝的时候,他看着秦楚那张人畜无害的脸,莫名有一种不太好的预感。
晚八点,和春酒店。
秦楚挽着牧涣的胳膊,来到了所谓的商业宴。
牧涣不情不愿地穿着米色的马甲配着白色的衬衫,黑色的牛仔裤衬得他的双腿修长,加上黑白的运动鞋,让他看起来充满学生的阳光气。他本来是想要离秦楚远一点的,但是宴会里面的灯光和来来往往的人让他感觉到有些不适,相反在秦楚的身边才会感觉到一点安心。
优秀的听力让牧涣把那些有的没的的话听了个清清楚楚。
比如说“你看你看,那位秦大小姐还敢来啊!”或者“就是说啊,人不要脸天下无敌,人家厉晋那么优秀,她就嫁呗,还给人家甩了,不要脸!”亦或是“就是!不要脸!她那个新欢可真娘炮!”,诸如此类的话,牧涣听了一路。
秦楚听没听见牧涣不知道,因为秦楚一直都笑意吟吟的,也不知道是没听见,还是听习惯了都不往心里去了。
突然,牧涣的瞳孔骤缩,他猛地扯住了秦楚的手腕,全身都紧绷着,说是炸毛了都不足为过。
秦楚偏过头,看着牧涣,笑道,“怎么?后悔跟我来这儿了?”
她本以为狼崽是觉得跟自己走在一起觉得不自在,谁知道牧涣说了一句让他一头雾水的话。
“有狼。”
“啊?”秦楚一脸懵逼。
就在这时,一个穿着鹅黄色公主裙的富家小姐优雅地端着高脚杯,步步生莲一般走到了秦楚的面前,目光上下打量着牧涣,勾起唇角,“秦大小姐,啧啧啧,没想到你没了厉少爷,还能有人要。”
秦楚看都懒得看一眼这位小姐,冷哼一声,“我有没有人要不重要,但是没了我,厉晋也看不上你啊。”
“你——”富家小姐咬牙切齿。圈里人都知道她于诗听是厉晋的小迷妹,在厉晋和秦楚差点结婚的那天,她几乎难过的都要跳楼,现在这个没人要的秦楚竟然还戳她的痛处!真是忍不了!不能忍!
于是,于诗听调转炮火,对着牧涣去了,“没想到秦大小姐喜欢弟弟类型啊,不知道这位弟弟是做什么的啊?”
这人一看就面生,于诗听确定以及肯定,他肯定不是圈里的人,一个啥都没有的人最怕什么,最怕人说起他的家世。
牧涣完全没听出于诗听的阴阳怪气,本着尽职尽责扮演秦楚大小姐的恋爱对象的责任心,牧涣一本正经道,“这是我的富婆,我是她养的小白脸。”
“……”于诗听觉得自己是脑袋穿刺了才来秦楚这找不痛快,能和秦楚这个人在一起的能是什么正常人?反而把吃软饭这种事说的那么自信,不以为耻反以为荣。真是佩服佩服。她低估了这两个人的羞耻心。
秦楚看着于诗听僵硬离场的模样忍不住笑出声来,重重地拍了拍牧涣的肩膀,在牧涣的耳边道,“牧涣涣,我可太喜欢你了。”
两个人凑的距离很近,两个小脑袋碰在一起,谁也听不见他们在说什么,看起来格外地暧昧。
暗处的一双黑得发蓝的眼瞳默默地看着,手中的高脚杯被毫无预兆地捏碎,沾着红酒的碎玻璃扎进了手心,留下了细碎的疤痕,又在下一刻消失不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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又想起来了